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城市给排水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土石方工程,地基及基础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备安装工程,建筑防水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制构件,机电设备安装及维修;电力工程,通讯工程,工程施工劳务承包;机械设备租赁;工程招投标咨询;工程管理;销售:水泥、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电设备、钢材、玻璃、加工减水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