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电子科技、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网络工程,交通及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安防电子系统工程,非线性编辑系统,强弱电系统,计算机系统设计、施工、销售及维修;计算机配件及耗材、灯光音响设备、教学配套设备、电子产品销售;LED电子屏、字幕机开发应用及销售;广告设计、制作及发布;网页制作;网站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