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电子显示屏、计算机及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及硬件开发销售;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及咨询服务;多媒体应用服务;监控系统设备、视频会议系统、数字化系统、系统集成、综合布线、配电系统、装修建材(除木材)、办公耗材、家用电器、体育设备销售;路灯、家具、电梯销售安装;水利工程;境内劳务输出。【需许可和资质的项目,凭有效许可证、资质证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