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出版发行本院自编自创、自录的电影电视音像教材和电影电视片的音像制品;零售公开发行的国内版书刊;零售、出租国内版音像制品;设计、制作国内广告;摄影;装饰设计、美术制作;销售日用品、五金交电;代理自制广告(不含户外广告);声乐培训;舞蹈培训;绘画培训;计算机技术培训;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教育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脑动画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