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增值电信服务;可制作、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不含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中的第六项: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利用信息网络经营演出剧(节)目、艺术品、表演,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从事网络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太阳能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