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总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等承包等;公路桥梁工程、水利;电力机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交通能源开发项目投资,矿产品开发项目投资;水泥制品生产、销售;水泥、砂石、混凝土、钢材等建材经营;旅游项目投资、开发,房屋拆迁,地基与基础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土地复垦及开发、转让;建筑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凭许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