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物业管理;家政服务;房屋租赁;房屋销售代理;洗车服务;停车收费服务;老年服务;家教服务;商业服务;物业修缮;绿化工程及花木租售;搬家、装潢服务;车辆出租;服装清洗;楼宇(多层、高层)管理;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车辆运行及看护管理;清洁环卫管理;绿化管理;消防管理服务;资产收购、管理和处置;资产重组;接受委托管理和处置资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