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公共广场工程;1立方米/秒以下给水、污水泵站;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φ1米以内供水管道;φ1.5米以内污水管道;生活垃圾转运站。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凭资质等级证书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