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组织文物鉴定活动(未取得专项审批前,不得开展出境文物鉴定);文艺创作;电影摄制;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工艺品、服装、日用品、文具用品、针纺织品、家具、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体育用品、照相器材、化妆品;教育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出版物批发。(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出版物批发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