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文化艺术交流、舞台艺术造型、婚庆礼仪以及相关庆典活动的策划、执行;企业形象策划,会务会展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摄影摄像服务;图文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演出设施租赁、表演节目编导、演员供应;销售相关文化用品、工艺品(国家禁止类除外)、音像制品、演出设备。 (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