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投资及资产经营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建设、城市综合体建设、土地开发、旅游产业、房地产开发、商贸物流、建筑材料、园林绿化、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矿业品经营、广告媒体、咨询业务、电子信息、林木培育、林木种植、木材采运、森林经营和管护、IT产业以及市政府授权的其它领域(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取得批准的项目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