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票务代理;委托加工计算机、电子产品;出入境旅游;国内旅游业务;旅游信息咨询;网约车经营服务(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时限开展经营);酒店管理;会议服务、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乘用车);运输代理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