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网络文化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网络平台服务;网站建设;计算机软硬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通信设备的技术开发、设计及维护;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信息技术服务;科技信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及服务;网页设计;计算机网络系统服务;企业营销策划;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及发射设备)、监控设备及配件、网络设备、办公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