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与对外劳务合作);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铁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山工程、土石方工程、防腐防水保温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公路交通工程、通讯工程、建筑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