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计算机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服务;销售:针纺织品、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仪器仪表、社会公共安全设备、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设备租赁;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集成电路、软件及通信设备化技术开发、设计、制造、销售、维护;承接计算机网络及应用工程;信息系统集成、电子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技术咨询及安装;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与安装;提供信息系统规划、设计、测评、咨询;市场调查;礼仪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业务;货运代理服务;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