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棋牌除外);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影视策划;软件开发;租赁摄影器材、舞台灯光音响设备;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项目除外);销售服装、日用品、体育用品、文具用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家具、灯具、卫生间用具、饲料、摄影器材、舞台灯光音响设备;演出经纪;销售食品;经营电信业务(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的外资股比不超过50%(电子商务、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类、呼叫中心除外),基础电信业务须由中方控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演出经纪、销售食品、经营电信业务(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的外资股比不超过50%(电子商务、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类、呼叫中心除外),基础电信业务须由中方控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