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智能化系统、网络通信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和机房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及相关系统的维修维护、技术咨询服务;建筑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计算机软件系统开发、设计技术咨询服务。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外网设备、配件、仪器仪表、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电子控件设备、自动化仪器仪表安装、维护及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