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经营范围不属登记事项。以下经营范围信息由商事主体提供,该商事主体对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食用油,干果,坚果,肉类熟食制品,蛋及蛋类制品,面粉,米面制品,烘焙食品,豆制品,糖果蜜饯,冷冻饮品,方便食品,罐头,烹调佐料,腌制品,酒精饮料,非酒精饮料,茶—不包含茶饮料,咖啡、可可)、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零售;含现场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1月26日);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珠宝、医疗器械(仅限不需要办理许可证的一类和二类医疗器械)、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及相关润滑油产品、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五金家具及室内装修材料、打火机补充剂及配件、花卉、玩具、宠物用品、园艺及烧烤用品等的零售和批发(包括代销、寄售、仓储式会员制销售);国内版(不包括港、澳、台版)图书、报纸、期刊零售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以及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在中国境内组织部分自营产品的加工以及农副产品(不含粮食)的收购等业务;组织国内商品出口;自营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在商店内经营配套服务:宴会食品配送、摄影扩印服务及其它居民服务、验配眼镜以及商品售后维修服务;在商店内组织自营商品的展销、仓储业务并提供促销、展销、展览、商品示范及表演的场地;出租部分商场设施和/或分租部分商场的场地予以国内分租户从事合法经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限制项目)(上述经营活动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