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计算机网络、数码、软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播影视设备销售,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投资管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图文设计制作,广告制作,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