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在国家法律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该企业董事会一致通过决议);向该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企业从中国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及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研发成果;并提供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咨询服务。(五)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所生产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配套服务。销售食品、服装、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机械设备、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日用杂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Ⅰ类Ⅱ类医疗器械、文化用品、化肥、农膜、花卉;技术检测;研发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家用电器、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配件;设备安装;电器设备维修;委托加工厨房用具、家用电器、包装饮用水;经济贸易信息咨询;会议服务、展览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专业产品设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以上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