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技术转让;安全智能卡类设备和系统制造(限分支机构);磁卡、智能卡制造(限分支机构);智能卡系统工程服务;计算机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通讯设备修理;通信设备制造(限分支机构);软件批发;软件技术服务;计算机、计算机检测控制系统、人脸识别系统、人脸识别设备、光纤设备、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磁卡、智能卡、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辅助设备、计算机外围设备的销售;通讯产品、通信产品、通讯技术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