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劳务建筑分包、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管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拆迁工程、消防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幕墙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代理(不含危险品)、装卸搬运、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水暖器材、防水保温材料销售;铜管钢模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