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统筹承接国家及省、州、县脱贫攻坚投资基金和扶贫产业子基金;承接全县农业、林业、油茶产业项目的建设;种植业、养殖业、农业加工业等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收储开发流转;市场物流体系建设;山地旅游综合开发;技术培训及咨询服务;以及其他与农业、林业有关的开发投资项目和服务;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领域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