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网络技术、计算机软件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与储存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代办电信增值业务;电子产品研发、销售;通讯设备、机械设备、通信器材销售及售后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汽车租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日用百货、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零售;物业管理;食品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