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电子科技、计算机、智能科技、信息科技、通信科技、自动化科技及物联网的技术研发及设备生产、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智能电网技术开发;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智能卡系统工程、电子自动化工程、安防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技术服务;照明系统工程施工;互联网技术的研发和维护;安防报警系统、计算机机房、基站设备的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