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计算机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库管理;电子产品、计算机辅助设备的销售及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设计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等级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机械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和金融租赁业务);电子产品的设计;自动化系统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工程;电子工程;销售:机电设备(除小轿车)、电器控制柜、仪器仪表、办公设备、计算机软硬件、金属材料、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环保节能产品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