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以自有资金从事城建项目及城市基础设施、城市郊区基础设施、农村路网的投资开发、建设,城区棚户区改造、片区土地开发经营和城市水务、制药产业的投资经营,承办城市公用资产与特许的公用事业项目的经营与管理,房屋租赁,户外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城建项目的咨询服务。(均不含金融、证券、期货的咨询,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