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一、二、三类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特殊独立大桥项目的监理业务。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各等级公路、桥梁、隧道工程通讯、监控、收费等机电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特殊独立隧道项目的监理业务;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工程管理服务、实业投资、建筑项目的规划咨询、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工程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建筑项目技术咨询的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