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灯杆、灯具、太阳能灯、LED产品、LED显示屏、光伏产品、照明器材、喷泉、雕塑、环艺产品、塑胶五金生产、加工销售、电线、电缆销售、城市及道路照明及亮化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多媒体设备、传媒制造服务、弱电安防、家电试听设备制造及技术开发、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销售各种商品及技术的国内业务和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