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受区政府委托对区属国有资本(股本)进行投资经营及管理(含企业欠财政周转金债权转股权业务);负责园区开发和建设的投融资;负责引导和促进重大产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投融资;负责新兴产业的开发和投融资;负责投资开发形成的存量国有资产运作;实施城乡基础设施、环保设施和社会事业领域项目建设及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的投融资;实施授权范围内土地的一级开发和整理的投融资;负责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开发投融资职能;经区政府批准授权区财政局或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委托的其它经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根据资质证核定的范围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