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建设及销售、房屋维修;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市政工程管理、建设、施工、工程发包,建筑安装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环保工程,物流管理,停车场管理,房屋中介服务,物业管理,水资源开发利用,房屋租赁及管理,绿化工程,市场开发。兼营建筑材料、钢材、五金机电销售及租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及服务、钢结构施工、机械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