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军民品电池及充放电设备(化学电源、物理电源及相关电子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军民品电池及充放电设备(化学电源、物理电源及相关电子设备)的生产、销售、租赁及维护;软件开发;软件服务;能源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机械电子设备、非标设备的技术研发、制造、销售、维护;房屋租赁;销售:化工材料(不含危化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矿产品;化学电源、物理电源及相关电子设备半成品、成品进出口;化学电源、物理电源及相关电子设备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