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工业项目、旅游项目开发、商业服务、受托资产管理、新型材料开发利用、矿产品开发;农产品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管理及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计算机硬件与系统的技术开、销售;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老年公寓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日用品、办公用品、机电产品、钢材、汽车、通讯设备、环保设备、家用电器、建筑装饰材料、网上电子数码产品销售;新能源、新技术开发;货物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