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网络技术的研发与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通讯产品(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研发与销售;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企业形象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文化艺术讲座活动的组织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文具用品、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销售;网络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