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劳务分包;港口河道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施工工程、公路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水利工程、防水工程、排污防洪环保工程、路基路面工程、桩基工程、交安标志标线工程、强弱电施工工程、吊装及安装工程、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及大棚安装工程,机动车运输,机械设备销售租赁及修理,砂、石、五金、水泥制品、建材加工及销售,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生产、加工、销售及铺装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