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物业管理,装饰设计,园林绿化景观设计,房屋租赁,家庭服务,清洁服务,家用电器维修,销售服装、劳动防护用品、五金、交电、通用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一类易制毒品)、办公用品、文化用品、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计算机及配件,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凭资质证书执业)。(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