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取得国家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国家限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以除外);批发兼零售:办公用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化妆品、珠宝、化学品、化肥、床上用品、厨具、玩具、五金交电、办公设备、塑料制品(除国家限定外)、皮革制品、文体用品、酒店用品、劳保用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纺织制品(除棉花)、电子产品、汽车用品、计算机及配件;商务信息咨询、机械设备(除九座以下乘用车)、建筑材料(除竹木制品和危险化学品)、家用电器、电子仪器、家居用品、工艺品(除竹木制品)、农副土特产品(仅限初级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