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计算机网络系统的设计、集成、安装、调试和管理;DLP、LED大屏幕显示系统、多媒体影音系统、小区楼宇安防系统的安装、销售、开发和应用;销售:电脑铺助设备、办公设备及耗材、电子产品、普通通讯器材、仪器仪表、日用百货、家用电器、针织织品。提供本企业销售的电子设备的维修服务;电子产品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