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文化创意策划服务;文创产品设计开发;城市形象策划;城市形象设计;宣传片策划制作;室内装饰、设计;广告设计;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软件技术服务;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动漫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零售;销售标识牌、指示牌;导向标识设计;多媒体系统、计算机辅助设备、公共标识灯箱、展览器材的销售;雕塑、金属工艺品(象牙制品除外)的设计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