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大地测量:卫星定位测量(C级以下。不得承担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基准站建设。)、水准测量(三等以下)、三角测量(三等以下);测绘航空摄影:无人飞行器航摄(摄像地面分辨率优于0.2m,1000平方公里以下;0.2m,2000平方公里以下;0.2m-1m,30000平方公里以下。);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以下。)、地理信息数据处理(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以下。)、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以下。)、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相应于上述限额。);土地规划、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地籍测绘;不动产测绘(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土地登记代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测绘仪器及配件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内容经营,未取得相关有效许可或批准文件的,不得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