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环保工程、桥梁隧道工程、公路管理与养护、生态环境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工程、消防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亮化工程、装修装饰工程、绿化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及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地基与基础工程的设计咨询及施工;工程设备租赁;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水泥制品、金属制品、消防设备、办公用品、瓷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