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市政建设,房屋建设,公路建设,房地产开发,建设物资贸易,装饰装修工程(不包括室外装修),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市政技术咨询,各种公共设施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业务,建筑用砂开采加工,建筑材料销售,绿化工程;承接混凝土预制劳务、安装劳务、砌筑作业劳务、抹灰作业劳务、钢筋作业劳务、模板作业劳务、焊接作业劳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