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劳务工程、劳务分包、工程勘察、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地复垦工程、土地治理工程、边坡治理工程、装饰装潢工程设计施工及维护、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基础治理工程、给排水管道安装工程、消防安装工程、港口与航管工程;矿山开采工程设计及施工维护;销售:建筑材料、装饰装潢材料、机电产品、五金交电、电线电缆、机械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的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