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受委托为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互连网金融公司、私募公司、商业保险公司、典当行公司、企业和个人提供不良资产的处置和收购服务(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协议范围内对信贷逾期户、信用卡透支户及保险理赔户提供提醒、通知及催收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法律信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协议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