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公路客运、城市客运、包车客运、出租客运及汽车维修、营运车辆服务、代理保险业务、省际班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县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汽车租赁、旅游客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汽车配件销售、停车服务、汽车美容装饰、旅游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