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电子工业专用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交通安全、管制及类似专用设备、计算机整机;监控系统工程、电子自动化工程、电子设备工程的安装服务;交通设施工程施工;交通设施安装;各种交通信号灯及系统安装;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服务;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服务;智能卡系统工程服务;通信系统工程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广播系统工程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道路自动收费停车泊位的建设;道路自动收费设备的安装;车辆过秤服务;软件开发;软件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生态监测;高速公路照明系统设计、安装、维护;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以下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