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自有资金及资产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社会事务和现代化服务投资;公路、市政道路、转运站、停车场、教育、卫生、旅游、文化、体育和现代化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现代服务业项目、物流园区、智能交通、仓储及仓储设施、能源项目投资。棚户区改造、房地产开发、住房建设。(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领域及项目除外;经营项目属法律法规规定须报经审批的,应经审批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