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市政工程、道路工程、园林工程、绿化工程、环保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土地整治工程、消防工程;古建筑修复;装饰装修、水电安装、;景观制作;古建筑物建设;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桥隧工程;给排水工程;钢结构工程;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 特种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