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一)大健康养老养生服务产业开发;养老养生的规划、建设及经营管理;社区养老、村寨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日间照料、居家养老服务和经营、管理;养老养生用地开发。(二)养老养生大健康数据收集、分析、共享、发布以及数据开发应用。(三)开展养老服务人员技能培训。(四)投资组建社会组织开展养老养生公益服务,承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五)其他民生保障服务。(六)承接智力、精神、肢体等残疾人及老年、幼儿特困人员的社会服务项目。(七)医疗机构投资、医疗机构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