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物业管理;场地租赁、房屋租赁;综合楼、办公楼、公寓、商场、购物中心、酒店、康乐场所、室内水上乐园、商业街、特色小镇招商运营管理;会展展销、广告装饰、房产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机动车辆停放保管;自营物业管理范围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楼宇清洁服务、会务服务、家政服务;房地产经纪(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